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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暮年
本该儿孙绕膝尽享天伦之乐
但是新干县的八旬老人吕大爷
却没有那么开心
因为赡养问题
他不得不和自己的子女对簿公堂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起来看一看吧
吕大爷与其妻共育有三名子女1、女儿早年病故
2、儿子吕甲成家立业
3、儿子吕乙成家立业
近年来吕大爷年老病弱,没有经济来源,还长期患有高血压需要服药维持生命,期间药物均由次子吕乙购买。
年6月,吕大爷与吕甲协商赡养费用及医药费用未果,遂向该院提起诉讼,要求吕甲每年支付元赡养费,并按医疗费的实际支出与吕乙平均分摊。
赡养问题是否妥善解决
直接关系到老年人能否安享晚年
为第一时间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权益
新干县法院办案法官受理该案后
立即着手安排时间
前往吕大爷所在自然村处理纠纷
6月15日在当地司法所干部和村委会干部的陪同下,法官找到吕大爷吕甲父子俩(吕乙在外地务工)开展调解工作。
法官了解到吕甲认为父亲前几年收到高铁拆迁补偿款不缺钱花,且偏心小儿子吕乙,所以才不支付赡养费、医疗费,父子之间并没有特别尖锐的矛盾。
调解过程中,法官对吕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足足花了近5个小时终于让父子俩达成调解协议,确定了赡养费的支付金额、支付时间和医疗费的起算时间等细节问题。
协议中明确,吕甲应在每年6月16日前支付当年赡养费元(今年费用已当场付清),并支付年7月2日之前的医疗费元,这笔费用也于次日付清。
6月17日
吕大爷收到该院法官
送来的民事调解书
连连表示感谢
这起赡养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赡养纠纷案虽然占整个婚姻家庭类案件的比重较小,但却最能折射出社会文明的进步程度。为此,新干县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往往着重实地调解,努力做到“办理一个案件,重拾一份亲情,挽救一个家庭”,把化解矛盾、缓解纠纷落到实处。
来源:吉安中院、荷浦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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