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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新干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红白理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村(居)红白理事会绩效考核办法》,红白理事会在村(居)两委的指导下,把乡贤和熟悉文明办丧流程的人员纳入到理事会中,选优配齐理事会成员。同时加强对红白理事会成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向群众宣传绿色惠民殡葬改革政策,协助丧属举办遗体告别或追思会等丧葬活动,引导和推广节俭办丧、文明祭祀,遏制盲目攀比、借机敛财、奢侈浪费、重殓厚葬之风,加强亡故人员遗体火化和骨灰去向跟踪服务。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基本形成丧事简办、文明办丧的新风尚。二是强化骨灰生态安葬跟踪。新干县殡葬改革办公室每天都将遗体火化情况向各乡镇(街道)反馈,各乡镇(街道)每天根据反馈情况督促各村组,要求各村(居)委会和红白理事会加强办丧流程监管,严格落实生态安葬要求,做到新增死亡1例、火化1例、入葬公墓1例无缝对接,县殡葬改革办公室对各地反馈的安葬信息及时梳理通报,确保骨灰入葬公墓率达到%,从源头上防止散埋乱葬发生。三是强化农村公益墓地(骨灰堂)管理。新干县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强化日常管理。明确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公益属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禁止改变为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每个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落实一名管理员,管理员按照各村制定的管理办法,协调安排公墓(骨灰堂)的安葬工作。开展骨灰去向的跟踪,及时向乡镇(街道)、县殡葬改革办公室反馈骨灰去向及安葬情况;引导丧属丧事简办,不得遗体土葬,墓区内禁止建造豪华墓、宗族墓、活人墓,禁止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监督公墓(骨灰堂)的安葬情况,不允许私自改变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现状,不得自行增加硬化面积,不准随意扩大墓穴或扩大墓穴占地面积。定期清除花圈、杂草、垃圾等杂物,保持公墓(骨灰堂)区域的干净美观;严格控制公益性墓地墓穴占地面积,单人墓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人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墓碑一律采用卧式。四是强化行业整治。新干县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监局、公安局、林业局、城管局等部门协同配合,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制造、销售建墓石材、雕刻墓碑等丧葬服务店铺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制造、销售棺木、超标墓具等为土葬服务的丧葬用品和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店铺进行打击和取缔。各乡镇(街道)加强排查和从严整治私自制作超标准骨灰盒的行为。对社会殡葬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转化,通过他们引导群众丧事简办、文明祭祀。五是强化示范引领。新干县把推进殡葬移风易俗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整治人居环境、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各乡镇(街道)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平台、组织五老人员、文艺爱好者、新乡贤、党员等志愿者开展以“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人们抵制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和腐朽落后文化侵蚀。坚持党员干部示范带头,支持、推动移风易俗工作。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丧事报告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守丧葬礼俗管理规定情况的执纪监督。
新干县还通过不断提升殡葬机构服务水平、开展殡葬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将殡葬改革常态长效管理纳入对乡镇(街道)高质量考核内容等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遗体火化率、骨灰入葬公墓率、生态安葬率均达到%,常态长效抓好殡葬改革工作。
完整版请见年7月15日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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