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多渠道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充实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扶贫办公室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年基层公共服务专岗开发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字〔〕9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基层公共服务专岗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专岗)13人(东固畲族乡、富田镇、新圩镇、文陂镇、值夏镇各2人,富滩镇、天玉镇、河东街道各1人)
二、岗位设置
以专岗的形式主要安排在乡镇街道面向农村基层群众,从事公共就业岗位、社会保险岗位、就业扶贫岗位、财政岗位等相关公共服务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江西籍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五年内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其他情形经资格审查认定不符合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采取集中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年9月7日—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青原区人社局办公大楼3楼人事管理股( 为进一步充实峡江县纪检监察力量,优化人员结构,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将政治素质高、党性观念好、工作能力强、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的优秀人才选拔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
二、选调职位及数量
峡江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4名,拟统筹安排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
1.县直、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县直单位中已进行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录用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峡江县外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中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录用,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本人为峡江籍或配偶在峡江工作1年以上。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35周岁以下(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5.乡镇公务员报考的,需符合有关服务年限要求;县直单位公务员报考的,须试用期满;
6.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与峡江县纪委监委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由峡江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年9月2日—9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中共峡江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峡江县综合行政大楼4楼)。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信网学历证明(1份);
(4)填好《报名登记表》(1份)并贴好1寸彩照,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现场拷贝给报考单位;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照片需与报名登记表一致)。
在县外工作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3)峡江籍在县外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非峡江籍在县外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其配偶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及结婚证。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考人员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调减选调计划。峡江县纪委县监委根据选调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加试,时间初步定于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过程中,同步进行档案审核。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考察阶段如遇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选调的,由县纪委监委决定是否递补人选。考察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委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考试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的唯一依据。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和公示。对拟选调人选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峡江县纪委监委“玉峡卫士”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通知有未尽事宜由峡江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年峡江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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