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峡江有人种这花被处罚,新干市民要

虽然罂粟花娇艳夺目,

但却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物!

不管出于何种目的,

无论数量多少,

私自种植罂粟都是违法行为!

案件回顾

年4月17日,峡江县公安局金坪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辖区一村民院内有疑似罂粟原植物活苗。经现场确认,民警当场将非法种植的棵罂粟植物铲除,并将非法种植者施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调查,施某于去年8月份将从贵州老家带来的罂粟种子随意播撒在其金坪民族乡住房边的菜园里,后任其生长。施某对其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6月20日,峡江县公安局对非法种植罂粟的施某执行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图文来源:政工科、峡江公安审核/编辑:周青豹/肖昆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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