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23日下午1点半,新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展开查酒驾行动,此次行动主要针对大洋洲辖区、潭丘辖区及县城状元路、国税局和惠政路(县幼儿园处)三个路口,持续至3点结束。
本次行动共查处酒驾案件16起,其中县城13起,包括7辆摩托、5辆小轿车和1辆低速车。交警大队依法对其暂扣或吊销驾照,记驾驶员12分,暂扣车辆并处以相应罚款。
图:交警正在测试驾驶员是否酒驾
交警大队秩序科科长肖志强表示,对酒驾的查处工作要长期坚持,不仅在高峰路口查,车流量少的路口也要查。要做到查处一起,严惩一起。
据了解,此次行动依照吉安市交警大队的指示展开。春运在即,对严重危害广大市民出行安全的酒驾行为,新干交警大队还将提高查处频率,加大查处力度,扩大查处范围,切实保障好全县交通安全。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共同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不要做“马路杀手”。
图:交警对已初步确认酒驾者做进一步测定,以确定处罚力度
酒驾危害:
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相关法律条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年修正版第九十一条)
来源:吉安市新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监制:毛卫红、周涛萍
编辑:傅帅文
记者:何嘉豪、饶文昱
摄影:何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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