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近
年会来了聚会多了
喝着小酒、哼着歌~开着小车
翻车了!
真是同样的酒精味道
不同的翻车姿势
聚会没问题
但要记得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图片:来源网络
为确保全县群众都能过上一个快乐、祥和、安定的新春佳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春节期间在全县尤其是农村地区大力开展严查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系列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春节期间新干交警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将保持高压态势,严惩不贷。对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将通过媒体公示,同时推动将公民、企业的严重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
二、饮酒驾驶的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元罚款,一次记12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醉酒驾驶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警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交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终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四、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牢固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交通安全意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从我做起。
来源:新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监制:毛卫红、周涛萍
编辑:傅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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