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中秋节前一天。
熟悉法院执行工作的人知道,越是重大节庆,执行工作任务越是繁重,一些平常在外躲债的被执行人往往也会回家,这个时候,正是对他们采取强制措施的最好时机。
凌晨4点30分,新干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线索,上门将平时“人难寻、面难见”的被执行人肖某寻获,并对其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执行干警整装待发拘留被执行人肖某年9月,饶某到新干信用联社借款元,肖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担保。借款到期后,饶某未按约归还所欠借款本息,肖某未履行担保义务,新干信用联社多次追索未果后将二人诉至法院。年10月,新干法院作出判决判令饶某偿还原告新干信用联社本金元及利息.28元,肖某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饶某与肖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两人东躲西藏,常年在外很少回家,与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干警也未发现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致使案件一直无法执行。中秋前夕,执行干警获知肖某已从外地回来过节,于是在9月14日凌晨赶赴被执行人肖某家里,将其拘传至法院。在羁押室里,执行干警多次做工作要求肖某履行义务,但肖某无动于衷,最后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今年的中秋肖某只能在看守所里度过。
打击“老赖”绝不手软!
中秋节是家人团圆的节日,有些“老赖”会心存侥幸,悄悄回家过节。
但是法不容情,对于“老赖”,跟他们讲情,就是对申请执行人的极大不负责。新干法院并没有给他们这个机会,而是对“老赖”的财产和人身穷追不舍,绝不给他们任何幻想。
让恶意逃避执行的人,无处可逃,无心可安,无福可享!
(来源:新干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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