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07-: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07-:59:59
(注意时间变化:杭州申报时间由原来的7月1日-7月15日调整到7月15日-7月29日)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08-:59:59
各区、县(市)受理点(含各地区人社部门审核时间)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09-:59:59
02/评审范围
在杭州市企事业单位(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申报人员除外,需报至当地中评委)从事岩土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装饰、建筑机械、建筑材料、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工程造价、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勘察、燃气工程、白蚁防治等建设工程技术专业的人员。
03/申报条件
正常申报: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直接申报: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7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5年以上;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明的学历为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
自评分申报:
不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但根据《杭州市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审议评分表》,今年自评分达到分以上,且有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申报!
转评兼评:
任其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需转评生该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应从事该专业工作1年以上。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首席技师、全国技术能手,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国家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拔尖技能人才”的人员(以上认定以证书或文件为准),申报工程师评审时,对助理级职称和学历不作要求!
04/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年以来合计取得36学分即可申报,继续教育学分以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系统登记的学分为准!
05/申报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同时,将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