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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厅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建筑业资质网上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年1月18日至年1月31日。
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江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陈述报告,上传相关陈述补充材料,按原申报程序点击上报,并将打印的带有条形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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