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指南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一)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纪检监察机关对下列反映事项不予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信访报件,按照规定“不受理、不协调、不通报”的要求,转有权处理的部门或单位办理。

问题类型

受理机关

涉法涉诉问题

县公安局、县法院

赌博、打架问题

县公安局

土地征用、建房审批、房屋纠纷、违章建筑等问题

县国土局、县建设局

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问题

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

医患纠纷以及乡村医生问题

县卫计委

环境保护问题

县环保局

扶贫政策落实以及纳入贫困户条件问题

县扶贫办

低保救助、退伍军人安置问题

县民政局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商标问题

县市监局

职工工资待遇、工龄计算、劳动就业问题

县人社局

偷税漏税问题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备注:以上各条未列入的问题,均按来信来访人反映问题的性质和所属系统分别由有关主管部门归口处理。

检举、控告、申诉人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一)检举、控告、申诉人享有以下权利

1.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的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2.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检监察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有权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

3.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后,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时,有权向受理机关提出询问,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4.有权要求与检举、控告、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回避;

5.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6.因进行检举、控告、申诉,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二)检举、控告、申诉人承担以下义务

1.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

2.遵守党的纪律和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3.接受党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章、制度政策规定以外的要求。

信访举报应注意哪些事项

1.坚持实事求是,如实举报。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禁诬告、诽谤、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2.反映公款吃请、大操大办、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时效性较强的问题,要及时拨打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电话或其他电话进行举报。

3.举报人反映问题应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并尽量提供相关证据,如照片、录音、视频等,切忌内容空泛、道听途说、凭空想象猜测。

4.如需查询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及去向,署实名举报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具体负责办理信访举报件的纪检监察机关查询。匿名举报不接受查询。为保障报信息安全,不接受电话和来信查询。

5.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举报,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受理的举报事项,不要重复举报、多头举报、越级举报。

6.对三个月内的重复举报不再受理。

来访人员禁止行为

来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2、携带危险品、管制器具的;

3、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5、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6、在信访接待场所录音、录像、拍照和耍泼、耍无赖的;

7、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经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或者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干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渠道

1.来信,就是将信访举报材料以信件形式邮寄到纪检监察机关。来信请寄:江西省新干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新干县纪委信访室邮编:

2.来访,就是到纪检监察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来访请到:新干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室。

3.网络,就是登录纪检监察机关的举报网站进行举报。网络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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