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钱了
省里放出一大波补贴
快看看你又有没有资格领
7月19日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
我省出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将给广大就业创业人员
提供“一大箩”的福利补助
一起来看看
1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每月30元据介绍,对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垫支劳动预备制培训费的培训机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按培训时间给予每人每天30元的生活费补助。对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的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职工开展的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其中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按培训时间给予每人每天30元的生活费补助。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培训,按培训时间给予每人每天30元的生活费补助。
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不少于元/人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六类人员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具体标准按国家和省规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的70%给予补助,但最低不少于元/人。
3社会保险补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包括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年龄条件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以及在工业园区就业的贫困户和40岁以上本省劳动力。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企业),以及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公益性岗位补贴据介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对在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单位(企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
5就业见习补贴据介绍,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家级贫困县和老工业基地的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就业见习对象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见习综合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包括见习岗位补贴和见习综合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
6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据介绍,对入驻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或具有孵化功能的“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器”等新型创业平台或就业扶贫车间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7一次性求职补贴:元据介绍,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的人员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或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元,每人可享受一次。对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的就业困难人员跨地区求职就业的,给予每人一次性不超过元的交通补贴。
8一次性创业补贴:0元据介绍,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5周年)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创办企业并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的职工和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0元。
9优秀创业项目资助:最高20万据介绍,各地可推荐评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建立项目库,项目库中的项目被创业者采用后成功创业的(稳定经营1年以上),对项目提供者按每个项目0元奖励。
对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单位联合组织的创业大赛奖项并在江西登记注册经营的创业项目,由登记注册经营所在地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其中获得国家级大赛奖项的,每个项目资助20万元;
获得省级大赛前三名的,每个项目资助10万元。评选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初创企业经营者,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资助其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
10创业孵化基本补助:万元重点用于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为入驻企业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等支出。同时,对评为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补助万元,被评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补助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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