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22名公职人员主动投案
“看到大街小巷都是扫黑除恶的宣传,我感觉自己的事情迟早会被发现,现在主动投案或许还能争取宽大处理……”近日到赣州市南康区纪委监委主动投案的袁某某道出他的心声。
今年4月,赣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发布敦促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交代问题的《通告》。《通告》发布以来,该市共有22名公职人员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投案。目前,相关部门对3人予以留置并确定涉黑涉恶,对其余人员主动交代的问题正在核查之中。
“我们贯彻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发布《通告》敦促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主动向组织如实交代问题,给他们以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起到了良好效果。”赣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拒不交代本人问题的,依纪依法严肃惩治;对在专项斗争中不收手不收敛、继续进行违纪违法犯罪活动的,从严从快处理。
为策应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对江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督导,赣州市纪委监委精心部署,向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发起新一轮强大攻势,对该市未立案查处“保护伞”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对重点案件,市、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过问,综合运用提级调查、异地交叉等措施深挖细查;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督办件,优先处置,认真、彻底、细致做好核查工作。
据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多以来,赣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涉黑涉恶腐败、失职失责“三类问题”起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5人,移送司法机关35人。
永丰县原公安局长被逮捕
在落马43天后,永丰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裴雷案有了新进展。据悉,因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5月27日,裴雷已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
据悉,据案件信息公开网显示,永丰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裴雷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案,由吉安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吉安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新干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年5月27日,新干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裴雷决定逮捕。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据江西省纪委监委4月16日消息,永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裴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吉安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51岁的裴雷在其近30年的从警生涯可分为三个阶段。年,裴雷成为吉水县公安局的一名普通民警,随后便在吉水公安系统任职22年,历任派出所副指导员、派出所所长、文峰分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主任科员等职务。
年,裴雷从吉水县调任邻县峡江县,担任公安局政委,并于四年后担任峡江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在峡江任职6年后,年,裴雷履新永丰县,担任永丰县副县长、公安局长一职,直至此次被查。
裴雷简历:
裴雷,男,汉族,年1月出生,江西吉水人,在职大学学历,年8月参加工作,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年8月至年3月,吉水县公安局民警;
年3月至年4月,吉水县公安局八都派出所副指导员;
年4月至年4月,吉水县公安局八都派出所所长;
年4月至年7月,吉水县公安局文峰分局局长;
年7月至年7月,吉水县公安局副局长、文峰分局局长;
年7月至年11月,吉水县公安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年11月至年8月,峡江县公安局政委;
年8月至年11月,峡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政委;
年11月至年6月,峡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年6月至年4月,永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年4月被查
往期精彩回顾华为在美提起诉讼:禁令是暴政!
扫黑除恶举报平台来了!3分钟完成举报,实时受理!
江西首例!“隔空盗刷”!银行卡在手,卡里的钱却没了...
▲内容来源:手机江西网(ID:jxrb_jxnews)综合江西日报(记者张武明通讯员朱华荣)、信息日报-江西政读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