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的落网,一个打着租车的幌子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被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摧毁。
年8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昌因赌博欠下数十万元债务,便萌生以租车进行转卖的方式“挣钱”。李某昌纠集同样债务缠身的钟某贤、刘某彪、陈某军和李某山一同到赣州市商讨“发财大计”。李某昌负责“技术指导”和“财务保障”,其余四人负责到租车行租车,伪造相关手续将汽车转卖给他人。
▲伪造债权关系8月22日,李某昌五人从赣州市来到吉州区,分别用李某山、陈某军的身份证、驾驶证在两家邻近的租车行内各租赁一辆本田思域轿车、一辆丰田锐志轿车。随后,犯罪嫌疑人将车开往赣州市兴国县,当晚便将本田思域轿车以5.9万元的价格转卖。
▲租借的车辆(蓝)
8月23日,租车行工作人员尹某发现轿车行进轨迹与租车时犯罪嫌疑人叙述不一致,又发现犯罪嫌疑人在邻近的租车行租赁了轿车,根据以往经验,尹某遂向吉州分局报警。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前往赣州市兴国县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昌、李某山抓获归案,并追回涉案汽车。
11月3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彪、陈某军在赣州市开发区被抓获归案。11月4日,钟某贤在重庆市被抓获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昌、李某山已被吉州分局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彪、陈某军、钟某贤已被吉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警方提醒汽车租赁业主,在经营中要增强防范意识,签订合同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对租车人的身份、经济状况、信用程度、租车用途作全面的调查并进行详细登记,认真辨别相关信息的真伪。同时,最好给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以掌握车辆行驶范围和轨迹,如发现定位系统异常要及时做好记录并第一时间报案。此外,广大市民对来历不明、手续不全的车辆,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或提供抵押款项,否则,等来的不仅是车钱两空,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干得漂亮!为吉州公安打CALL
▍内容来源:综合吉安公安、吉州公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防患于未然
才能更好的避免危险的发生
这样的说法同样适用于汽车租赁行业,汽车租赁的兴起让许多市民得到了方便,然而有些人却假借租车之名实施诈骗。
接下来随小编一起
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
近日,永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系列合同诈骗案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金额达17万余元。
年11月15日,永昌县河西堡镇居民王某某报称:永昌县居民于某与其经营的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了车辆租赁合同后,将其公司内的一辆xx牌越野车租赁逃匿,要求查处。
接报后,经侦大队遂即立案侦查,并对于某进行上网追逃。1月26日,于某被兰州市七里河公安分局刑事侦查直属大队抓获。1月31日,民警将于某成功押解回永昌。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于某如实陈述了其先后四次在不同的租赁公司租赁4辆小轿车后,分别以自己的名义进行非法倒卖,累计骗取他人现金10.45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从租车公司把车租出来,然后倒卖,这种作案手法并不新奇。之所以能轻易得手,一方面是因为租车公司对租车人的个人身份资料等信息审核不严,导致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另一方面,租车公司对车辆的监督管理也存在漏洞,被租车辆离开区域、失联等情况监管核查不到。出租方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租赁流程,加强事前信用考察。签订租车合同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对租车人的身份、经济状况、信用程度、租车用途进行全面认真的核查登记,辨别相关信息的真伪,做好事前风险评估和防范。同时设立有效担保,在签订租车合同时,租赁公司可要求承租人提供保证人、保证金、财产抵押等担保方式,最大限度地防控风险。
对此警方还要提醒,对来历不明、手续不全的车辆,大家一定要警惕!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