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县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
年度我县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年11月20日—年3月31日。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年1月1日—年3月31日。
2、我县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是多少?
根据吉安市人社局、吉安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年度吉安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吉人社字〔〕号)文件精神,年度吉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不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为每人每年元((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元,实际缴费元,其中40元为补缴年度个人缴费不足部分)。
3、年或年都中断参加医保的,参保缴费是多少?
自年1月1日起应参保而未参保缴费的吉安市城乡居民,在参加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需缴纳元(补缴年度个人缴费元+30元+补缴年度个人缴费元+年度个人缴费元)。
年已参保缴费,但年应参保而未参保缴费人员本次缴费元(补缴年度个人缴费元+年度个人缴费元)。
欠缴年度个人缴费应与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合并征缴,且不享受欠缴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年新干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标准对照表
序号
类别
年缴费标准
1
年已参保缴费
元
2
年已缴费,年应保未参保缴费
补缴年个人缴费元、年个人缴费元,合计元
3
年、年应保而未参保缴费
补缴个人缴费年元+30元、年元、年元,合计元
4、哪些人员由财政全额实助参保?
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已失业又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城镇贫困人口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口,均由各级财政全额补助参保。
5、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什么政策?
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免费参加大病保险,在吉安市区域内住院县、乡两级免起付线,六道保障线后住院(含I类门诊)自付比例不超过10%。Ⅱ类特慢病报销比例90%,单一病种限额为元,两种病种限额为元(平均元)。
6、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住院有哪六道保障防线?
第一道保障线基本医保:减免市内县乡住院报销起付线,住院封顶5万元。
第二道保障线大病保险:住院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55%。和医保一起封顶35万元。
第三道保障线民政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根据标准予以救助。
第四道保障线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县财政出资统一购买,人均元,在经过前3道保障线,再给予可报剩余部分不高于90%,不可报部分不高于80%的第四次补偿。封顶25万元。
第五道保障线提高医疗费用补偿标准: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自付费用超过总费用10%的,再次对自付费用报销20%。
第六道保障线特大病医疗费用再次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特大病住院治疗的,在经过前五道保障线后,自付费用超过元且家庭特别困难的,给予再次救助,每人每年仅限一次。
7、如何使用社会保障卡就医看病?
我县年9月20日起,全面启用社保卡作为就医凭证,进行刷卡就医。城乡居民在县内就医直接使用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可直接办理医保就医结算服务,原新农合卡作废,原家庭账户余额已结转。
跨省异地就医直补必须凭社会保障卡办理转院。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后,参保人不需要个人垫付全部医疗费(自费除外),也不需要拿发票回本县报销。在我县持转院材料和社医院精准扶贫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好手续后,凭社会保障医院就医。出院时,以我县市外的报销比例和就医当地的医保目录为参照直接通过社会保障卡结算,个人只要承担自付的资金。
8、我县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何办理异地安置和转诊转院手续?
办理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应自愿向县医保局提出异地安置申请,填写《江西省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备案表》,报医保局取得同意,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登记备案。在外因病异地医疗行为实行事后核准登记的管理方式,参保人员应当在入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县医保局申报。
因本地医疗技术设备等条件限制,参保人员转吉安市行政区域外就诊的,携带社会保障卡医院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因病情紧急,来不及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其家属应在转诊转院后五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办理转诊转院原则上应转异地公立综合性定点三级医疗机构或专科性定点医疗机构。
9、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登记需提供什么材料?
缴费时需携带本人家庭户口簿。城镇居民首次办理医保缴费或城镇居民医保卡的需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照(蓝底或红底)一张。
10、参加我县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要求?
(1)本县范围内城乡居民,按年度以户为单位(以户口簿为基准)全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接受选择性参保。
(2)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在缴费期限内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相应的参保年度医疗保险待遇;未在缴费期限内参保缴费的,视为未参保或中断续保人员,不能享受当年度医疗保险待遇。
(4)高校在读大学生已在学校参保的,不再参加新干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1、我县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吉安市行政区域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吉安市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住院不需办理转院转诊手续,吉安市行政区域外医疗机构住院按规定办理转院转诊手续。经批准转诊转院人员在吉安市行政区域外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报销比例降低10%。
12、我县参保居民年住院如何进行报销?
(1)农村居民:在省外、省、市、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直补的,出院后带齐社会保障卡和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到医疗机构医保直补窗口办理报销;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未直补的,带齐户口本、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医保所)办理报销。
(2)城镇居民及职工:市内已联网的医疗机构住院的,入院时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在收费窗口刷卡登记,出院后带齐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到医疗机构医保直补窗口直接刷卡结算办理报销;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直补的,住院前持社医院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好转诊手续,出院后带齐社会保障卡、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到医疗机构医保直补窗口办理报销;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未直补成功的或在尚未实行联网的外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出院后带齐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到医保局办理报销。
(3)生育保险报销:①参保单位到医保局领取《吉安市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审批表》,并按规定填好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单位帐户等,加盖单位公章再上报医保局;②需提供的资料:医院开具的发票、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疾病证明原件(所有上交申报材料复印一份自行留底)③医保局审核后,再将生育医药费及生育津贴拨付到单位,由单位将生育医药费发给参保人员。
13、我县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哪些情况造成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1)应当从工伤、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5)因斗殴、酗酒、吸毒、自杀、自残、违法犯罪、交通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等所致的;(6)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14、新生儿怎么办理参保缴费?
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父母等家庭成员已按规定参保的,凭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在出生后6个月之内办理参保手续并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保费用。
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怎样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
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认定工作由医保局具体组织实施。参保人员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种时,应提供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对其所患病种方面的专家(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及有关医疗资料,向医保局提出申请,由医保局组织相关专家鉴定确认。门诊特殊慢性病实行定病种、定人员、定待遇支付、定医疗机构、定处方权医师、定药品目录的“六定”管理。
16、我县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怎样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
建档立卡贫困户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采取随到随审,一次性通过。慢性病门诊发票也采取随到随审,当即办理报销手续。
17、医保报销一次性告知单材料有哪些?
(1)转外住院未直补回新干报销的
需带齐材料:住院总发票原件、住院总清单、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出院记录)、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复印件。
(2)办理生育保险报销生育医药费需提供材料
《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审批表》、住院总发票、费用总清单、疾病证明书、住(出)院小结、产前检查费。
(新干县医保局宣-2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