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新干县林业局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权责清单全部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行政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等情况。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将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作为切入点来抓,以树立林业形象为目标,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礼貌待人”。
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积极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同时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案件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的活动。
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省林业厅及县司法局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审核制度。在重大行政执法调查终结、拟定处理决定后,及时将案卷移送司法机构进行审核。
该局执法人员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建设,本着“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原则,创新“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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