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赞!江西女老师的期末评语火了!家长佩服不已!但让人没想到的是...
同学结婚啦
不喝点酒就是不给面子?
这种观念让很多人一听聚会
就"闻酒色变"
如果酒醉后要是出了事
那更是有扯不清的麻烦与官司
家住新干县城上乡的邓某受邀参加同学婚宴,邓某饮酒后搭载妻女及朋友回家,因操作失误车辆坠入桥下溪水中,造成五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诉至新干法院,要求同桌赴宴的七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新干法院经审理作出了判决,驳回了受害人家属的诉求。
年1月29日中午,肇事者邓某驾车搭载妻女参加同学的结婚喜宴。席间,邓某与袁某等七人被安排在一桌。当日15时许,邓某酒后驾车搭载妻女及朋友等七人回家,结果在路上发生了悲剧。事后江西省新余市渝州司法鉴定中心抽取邓某血样检验,属于严重醉酒状态,邓某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家属认为,就是邓某同桌人劝的酒,才导致事故发生。于是将同桌的七名宾客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
在法庭上,受害人家属表示,“司机邓某本来就不胜酒力,你们几个同桌还一个劲地让他喝,喝完也不管他,让他自己开车离开。没你们劝,怎么会喝多出事?”同桌七人则表示,他们与邓某彼此并不相识,也不存在劝酒行为,而且吃完饭大家各走各的,一切都很正常。
法院认为,根据询问笔录、证人证言来看,同桌的七人与邓某并不熟识,也没有出现劝酒的情况。另外,婚宴结束后,邓某已在同学家休息,下午三时后才醉酒驾车,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其主观上存在重大过错。综合考虑,同桌七人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并不存在过错。
1月8日,新干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驳回受害人家属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切勿强迫性劝酒。聚会本是愉快之事,小酌怡情,适量为止。发现同桌喝多了,要善意提醒,现场发现不适,通知家属,医院。对酒后不合适的活动积极阻止,联系他的亲友,为他安排车辆或代驾返程,之后可以电话或者短信确保其安全抵达。
根据过往的实践来看,以下四种情形判断同桌是否担责:
⑴是否有强迫性劝酒行为;
⑵是否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继续劝酒;
⑶是否在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自医院或家中;
⑷是否劝阻酒驾的发生。
这意味着
酒不是随便跟谁都能喝的
因为如果不清楚对方的身体状况、酒力如何
碰上安全意识淡薄的酒友
一旦他出事,你就跑不了
这事儿,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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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江西网综合江西法院网、信阳法院;编辑:温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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