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新政来了,未来土地将成为农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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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

国家农业部发布了一项通知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

确定土地将成为农民“固定资产”

近日,

江西省针对农村建房问题实施新政试点,

一系列新政将影响农村建房

快来看看吧!

5月17日,小编获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建房规划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进贤县、武宁县、会昌县、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横峰县、新干县、崇仁县等7个县(区)在年开展农村建房规划管理试点工作,年底前实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全覆盖”和农村新建房屋超高超大建设“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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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

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

特色农房设计图集可给予奖励

江西省要求,大力推广使用特色农房设计图集或其他功能合理、布局紧凑、特色鲜明的农房设计方案,不断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形成当地建房特色。建房户向乡镇政府提出书面建房申请时须持农房设计方案(或选用通用农房设计方案),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与建房户签订协议、采取经济手段等措施,落实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的设计要求。对采用特色农房设计图集并按程序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农村建房户,可给予一定经济奖励,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相关政策性支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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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农房须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江西省要求,农村建房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办理规划审批,新增建设用地的农村建房须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推进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和国土资源所合署办公,在乡镇服务大厅设立集中统一受理农村建房申请的便民服务窗口。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依据经批准的乡村规划进行审查,并确保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引导村民理事会有效参与村民建房管理和监督,参与村民建房规划审批前的把关,核实申请建房户是否符合建房的规定,是否符合乡村规划条件要求或纳入村规民约建房管理要求。县(市、区)规划部门对乡镇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采取编号备案和定期抽查管理,建立数据库。

江西省还将严查严控违法违规建房

县(市、区)规划部门、乡镇政府要将农村建房违法违规投诉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在接到农村建房投诉举报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制定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行使举报权利,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建房日常监管。加快建设农村建房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对在建农房全过程动态监管。

依托县(市、区)“两违”办等机构,将“两违”整治工作向农村延伸,促进农村“两违”特别是超高超大违法违规建房治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农村超高超大建房“零增长”。落实农村建房执法事项乡镇属地管理,由乡镇定期组织农村建房规划巡查,对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和查处。

农村建房面积不超过㎡,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看来以后农村建房管理将越来越严了,以后不能只求大,而要朝着特色设计方面去努力啦!试点已经开始了,普及还会太远吗?老表们,对这个规定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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