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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政放权,服务各方主体。一是为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对投标保证金采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支付相结合的缴纳方式;二是将采购的需求门槛、采购文件预审、“一揽子”下发,使权责回归到采购人,厘清了主体的职责。三是精简供应商报名材料要求,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四是严格落实和正确执行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二、完善制度,规范交易行为。中心进一步完善进场交易管理等方面制度。制定出台了公开管理制度8项、流程管理制度5项、现场管理制度13项、参与各方现场守则8项、监督管理制度7项、内部管理制度15项制度要求。针对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的违规行为,采取制止劝阻、履职评价、抄报监管部门等场内见证管理措施,规范市场各方行为,让每个进场交易项目开评标过程留痕、永久可溯。三、规范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中心进一步规范了办事流程5项、办事指南13项。建立了服务对象评价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评价监督机制,在大厅设置意见箱,在柜台放置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表,方便公众查询、获取和监督,增强了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中心通过一系列措施,进一步优化了企业营商环境,营造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助力青川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此信息来源于青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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