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31位湖南团代表联名提交了一份议案,建议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该项议案提出,对于公益诉讼的范围,建议在“检察公益诉讼法”中作出规定。根据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的检察实践,明确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生物安全、网络侵害(个人信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妇女儿童权益、国防军事以及扶贫等领域明确为公益诉讼范围,并增加兜底条款。对于检察公益诉讼的管辖、举证责任、诉前程序以及相关审理和执行程序,也应在“检察公益诉讼法”中作出明确规定。
31位代表一致认为,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可以更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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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高检:迅速响应代表意见!24小时之内,这场专项监督活动立即部署!3月9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两高”工作报告。下午1点左右,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工作人员收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古清月代表的审议信息——“……建议最高检开展军用机场净空问题的军地协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
最高检领导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要求组织专班进行研究,并就此提出修改完善最高检工作报告的意见,在年工作安排里,增加了“部署军用机场净空专项监督”的内容。与此同时,第八检察厅联合解放军军事检察院立即部署专项监督活动。
从了解到代表建议,到研究部署军用机场净空专项监督活动,不到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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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3中国检察官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的逻辑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助理、法学博士王广聪认为,虽然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明确了法律依据,但司法适用中应当克服未成年人公益保护目标泛化倾向导致的受案范围模糊化和随意性问题。在坚持“公共利益”法定性和复数性的基础上,应当将有限的司法资源及时投放到亟需保障的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领域,理性确定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起步阶段的受案范围,探索类型化的具体受案领域。(点此查看原文)
4张兆安:适时引入检察机关反垄断公益诉讼制度“社交平台屏蔽封禁用户链接、在线订票或打车平台涉嫌针对消费者进行价格大数据杀熟……这些互联网领域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数字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兆安在接受《检察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加快平台经济反垄断立法执法,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反垄断执法机构需要制定具体操作层面的规范文件。”针对互联网反垄断执法力量较弱的问题,张兆安代表认为可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有条件的建立专业执法队伍。在适当的时机,建议可以考虑引入检察机关反垄断公益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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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5广西:防城港市检察院办理的8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3月9日,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人吴某某、邱某某等8人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在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作为该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吴某某、邱某某等8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完整性,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还造成了社会公众享有美好生态环境利益的精神损失。
请求判令:吴某某等人依法共同连带赔偿死亡的辐纹陆龟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共同支付活体辐纹陆龟的救助费,邱某某依法赔偿死亡的地龟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并共同在全国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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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措6甘肃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3月4日,甘肃省检察院下发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全省检察机关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专项监督活动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本地实际,主要围绕消防安全领域,道路、铁路交通安全领域,城市建设安全领域,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安全领域,煤矿、非煤矿山安全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公共卫生安全领域,网络信息安全领域等八个公共安全领域,以及其他公共安全领域选择几项重点开展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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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内蒙古: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中的“关键词”此前,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妇女权益保护活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将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妇女人格权、妇女政治权益及妇女财产权列为专项工作重点。
近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与呼和浩特市妇女联合会、呼和浩特市总工会联合为切实加强妇女权益司法保障,制定《关于加强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办法》。
《办法》指出,全市检察机关与本地区妇联组织、工会组织实现案件线索共享。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妇女权益受侵害的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具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未全面履行职责的,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进行监督;发现社会治理工作存在监督管理漏洞,有违法犯罪隐患的,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制发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市人民检察院对于全市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的涉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妇女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共性问题,定期集中向市妇联、市总工会反馈。各单位应积极提供协助意见及相关法律咨询,相互邀请参与专项行动,建立联合信息发布的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讨论制定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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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广东:努力守护残障人士出行安全目前深圳市检察机关正在开展“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检察监督”活动,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