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有电动车的人注意了,现在看还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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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新干街头

经常能看见装着固定遮阳伞的电动车

风驰电掣地来来去去

很多人在电动车上装一把遮阳伞

初衷是为了防晒、避雨

但你可能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

不安全

甚至会为之付出生命的代价

真实案例一

年12月14日12时04分许,吴某某(女)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加装遮阳伞)沿国道广昌县旴江镇上熟源段由南往北行驶,医院门口路段向左转弯时,其车辆遮阳伞与相对方向驶来的魏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厢部位相刮撞,吴某某倒地后被半挂车碾压致死。

真实案例二

年5月,一四川男子骑电动车在道路行驶时不幸打滑摔跤,长20cm的电动车遮阳伞柄直接插入腹部,造成严重伤害。遮阳伞柄直接从胸膛穿过,刺穿胃部,把肋骨都戳断了,最终导致脾脏破裂,伤势极其严重。

在电动车、摩托车上加遮阳伞尤如“加把刀”

一是会遮挡视线;

二是电动车因非法加装遮阳伞在道路行驶时因旁车行驶带来的强气流与公路横风作用下增加电动车行车的不安全因素;

三是遮阳伞在发生事故后因为无法及时收拢,极易发生变形和散架,变形散落的骨架就会成为伤人“利器”。

安装遮阳伞是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对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有明确规定,即高度距地面不能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过0.3米。一般情况下,安装遮阳伞的电动车都违反了这一规定。

在电瓶车上安装遮阳伞

不!安!全!

不!安!全!

真的!真的!不安全!

懂行的管这叫“低配版马路杀手”

不懂的

还以为他们都有一颗飞上蓝天的心……

接下来说重点!!!

新干交警将在

全县范围内

集中开展查处

摩托车、电动车

非法加装遮阳伞专项整治行动

关于整治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预防和减少因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引发的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结合“我不闯红灯”教育宣传整治行动,将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必须在年11月7日前自动拆除;

二、自年11月8日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查处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专项整治行动;

三、对逾期未拆除的,一经查获,交警部门一律强制拆除、收缴违法安装的遮阳伞,对摩托车驾驶人,并进行相应处罚;

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新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10月23日

新干的小伙伴们

遮雨防暑要紧,安全更要紧

千万别再加装遮阳伞啦!

▍小编电话、、

▍来源:新干交警

▍编辑:新干通(转载授权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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