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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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吉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动态
吉州区
吉州区纪委监委采取“一个案子、一个领导、一个方向、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办法,严格按照“三个一律”工作原则和“一条主线、三条支线”工作机制,加强与政法部门衔接,对移交的涉黑涉恶犯罪集团和团伙案件追踪索迹、调阅案卷、逐案过筛。目前,共处置反映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6件,立案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等案件7件7人。
青原区
青原区纪委监委强化政治担当,聚焦办案方向,实行“一案三查”,紧盯涉恶团伙的包案,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加强纪法协同,组建专班同步调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因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造成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以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责任落实。截止目前,共查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4件,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8件。
井冈山市
井冈山市纪委监委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学习上级扫黑除恶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大工作力度,通过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系沟通,调配人员组成专班调阅近年来查办的涉恶案件,逐案筛查深挖彻查问题线索。截至目前,井冈山市纪委监委共受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5条,立案查处1名公职人员涉恶案件并给予开除处分。
吉安县
吉安县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同惩治“蝇贪”、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深挖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优先处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截止目前,共收到问题线索23条,11条正在初核,查处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2起。
泰和县
泰和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能,加强纪委监委机关内部联动、以及县乡纪委上下联动,采取广集问题线索、部门联合会商、扫黑打伞协同调查等措施,坚决打掉“保护伞”、冲破“关系网”。截至目前,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5条,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4起4人。
遂川县
遂川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监察工作,深挖细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完善举报体系,突出执纪审查重点,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按照要求优先处置。截止目前,遂川县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8起10人。
安福县
安福县纪委监委于4月份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打伞攻坚月”专项行动,抽调办案骨干力量组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组,对受理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攻坚。行动启动以来,全县共立案审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4起5人。
新干县
新干县纪委监委强化政治担当,主动加强与政法部门对接,积极开展包案工作,组织公检法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抽调6名政法干部与11名纪委办案人员对涉恶案件进行评查。目前,新干县纪委监委查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问题1起,给予党纪处分1人,通报批评1人。
峡江县
峡江县纪委监委多部门联动,深挖“保护伞”问题线索;充分运用十二种调查措施,实现案件突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截至目前,峡江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1条,立案查处7人,其中给予2名涉恶党员开除党籍处分,查处“保护伞”5人。
吉水县
吉水县纪委监委紧盯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的问题,建立健全领导包案负责、线索移送处置、案情会商研究和纪法联络协同等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查办力度,坚决惩治“保护伞”。截止目前,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8条,立案查处4起4人。
万安县
万安县纪委监委深入各地各部门定期调度重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查处情况,研究制定了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点包案工作机制,采取“一条主线、三条支线”的方法逐案筛查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截止目前,查处公职人员或党员干部涉恶腐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7起7人。
永新县
4月12日,永新县召开县纪委常委(扩大)会暨县监委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会议要求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任务,围绕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边督边改工作,深入查找不足,剖析问题原因,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聚焦打击“保护伞”的主攻方向,强化纪法协同,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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