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生活中食用最多的肉类就是猪肉了,几乎每家每户的餐桌上都不会少了猪肉的存在。可是,有6个新余人和新干人为了牟利,竟然将病死猪肉加工后销往市场,成为了大家口中的食物。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6名黑心商贩竟然制售病死猪肉近1万斤!
年上半年至年10月14日期间,新干人熊某多次从刘某、李某、曾某三人处,以每斤2至4元这一明显低于正常生猪交易市价的价格,收购死因不明的猪肉。
然后,在未经相关部门检验检疫的情况下,伙同文某将死因不明的猪肉销售给湖南长沙市的张某,再由张某加工成腊肉流入长沙市场。
年10月14日晚,熊某伙同文某又将收购的斤死因不明的猪肉准备销往湖南省长沙市张某处,途径新余市南安高速收费站时被新干县公安局查获。
病死猪肉都是哪里来的呢?刘某是新余人,年10月的时候他在新余市万亩果园捡到了两头死猪,便用1元一斤的价格卖给了熊某。熊某尝到甜头后,又打电话向他求购死猪,刘某便又从新余收购了3头死猪以一元一斤卖给熊某。李某是新干县界埠人,自年上半年就从洞口村、梅塘村等地的养猪场、水渠里收购和拾捡死因不明的死猪,在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的情况下就以每斤2元左右的价格卖给熊某。
曾某是新干沂江人,年9月份以来,他从新干麦?镇和金川镇,峡江杨梅基地养猪场收购死因不明的猪肉余斤,并以每斤1.8元的价格销售给熊某。
法庭宣判——黑心商人全获刑新干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熊某、刘某、李某、文某、曾某缓刑至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元至元不等。
这也是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此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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