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健全四机制完善建后管养

近年来,使民生工程充分持续发挥效益,让老百姓切实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新干县对已建民生工程项目点的运行管护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着重建立民生工程责任、管理、投入、监督等四个方面的长效机制,落实民生工程既要建好,也要管护好的工作要求。

一是责任机制。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类项目所在乡镇政府、社区和村(居)民委员会为后续管护的责任主体,工程类项目主管部门为具体责任单位,并落实了管护人员。

二是管理机制。工程类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作职责、人员管理、设备管护、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等制度办法,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要创新运行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外包管理等方式,积极探索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新举措、新办法。

三是投入机制。县财政局将建后管养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计划,并确保每年新增财力按比例用于建后管养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法规,坚决杜绝任何截留、挪用或者套取管养资金情况发生,将民生工程管养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县政府积极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筹资机制。

四是监督机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工作开展巡视评估。加强民生工程信息公开公示,注重发挥特邀监督员作用,结合调研、督查、暗访、“回头看”检查等活动对民生工程管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掌握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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