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体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等六部门《关于吉安市“新时代好少年”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文明办〔〕12号)部署安排,从9月份开始,按照学校自主申报、县(市、区)择优推荐、网络公开投票、专家评审等程序,评选出年度吉安市“新时代好少年”拟表彰对象20名。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公示期为11月5日—11月9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意见建议,请致电—或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jasw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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